第260章

“我认为王家强自行改变了行车路线,将车辆行驶到偏僻地方,是导致被害人情绪崩溃的主要原因,我认为王家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!”

“我反对!”

审判员许茂才道:

“拉拉货并没有指定行车路线,检方所指出的偏航,也仅仅是与被害人手里的导航路线不一致!”

审判员张晓丽:“我知道这一点!我想说的是王家强在改变路线时,是否有必要通知被害人?”

“而且根据王家强的供述,被害人已经几次提醒过他 ,但是他均未理会,这是不是造成被害人跳车的原因?”

“而且这个案件的被害人马玲玲已经死亡了,而且是从王家强的车里跳下去的,无论如何,王家强躲避不了责任!”

审判员许茂才微微皱眉,正准备反驳却又合上了嘴。

被害人死亡这一点,确实是难以回避的事实。

正所谓死者为大,之前也有不少案例给司机定了罪,应该也是出于平衡的考虑。

此时审判长万高峰说话了。

“双方在行驶之前,已经发生过不愉快,但是并没有上升到吵架的程度。王家强因为对方没有选择搬运服务,又白白等待了将近四十分钟,所以心中产生不满也是可以理解的!”

“这一点在王家强的供述中也可以体现,大家对此有无异议?”

二人均摇头。

“在行车之后,王家强称自己之所以改变路线,是因为等待的时间过长,他想抄近道,这一点警方已经做过模拟,确实比规划路线要快上几分钟,这一点大家有无异议?”

二人再次摇头,这些都有证据可以认定,他们并没有异议。

“那好,咱们再说第三点。”

审判长万高峰继续说道:

“王家强的行驶路线与马玲玲的导航路线不一致,马玲玲提醒过几次,但是王家强均未回应,我认为这也符合王家强当时的心理。”

“我的理由是王家强之前推销的搬运服务,对方就没有回应,而且对方还是压着点将货物搬运完毕,所以王家强心中有气,当他改变行车路线时面对对方的询问,他也置气没有回应。”

二人想了想,也是点了点头。

根据现有的事实与证据进行推测,王家强当时存在置气的成分!

“如果是正常人的话,基本上一路无话也就过了。”

“但是本案的被害人马玲玲恰好有着心理疾病!”审判长万高峰继续分析道。

“正是因为王家强的行为,让马玲玲产生了恐慌心理,以至于几次询问均未果后便选择了跳车!”

审判员许茂才点点头道:“被害人有心理疾病这一点,根本就是无法预知的!”

“我认为只能按照正常人的心理去推测!”

“改变行车路线导致乘客跳车,究竟是大概率事件还是小概率事件?”

“我认为这是极小概率事件!”

“所以王家强并不能预知自己的行为,会导致对方产生激烈的情绪!”

审判员张晓丽摇了摇头。

“我不认同!王家强作为男性,相比于被害人,本身就有着身体优势!而且他又将车驾驶到偏僻路段,加之之前发生过不愉快,即便不能预知这些行为会导致对方跳车,但是……”

她一时间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。

想了想后便继续道:“但是王家强还是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,是能够刺激到对方的!或者说是故意刺激对方的!”

审判员张晓丽说完后,万高峰和许茂才也是点头同意。

这一点无论是从王家强的供述,还是从现有的事实进行推测,都是可以推出来的。

“所以我认为我们要解决的是,王家强的这种故意行为,要对被害人的跳车负到多大的责任?”

“那还用说?”

审判员许茂才道:“马玲玲是一名成年人,她应当对跳车这种行为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!”

“你没有听明白我的意思!”

审判员张晓丽反驳道:“我的意思是排除其他原因之后,包括被害人自身的原因,王家强应当对她负有多大的责任!”

“这……”审判员许茂才也是陷入了疑惑。

审判长万高峰此时说道:

“现在我们已经明确本案的中心点了,其他方面也基本上达成了合议。”

“那我们继续开庭,接下来就听听他们各方的辩论!”

三人再次回到了审判席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