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学嫡女被读心后,全家悔哭了九汐公子
第307章 柳凌霄剽窃李白的诗
沈朝谨瞥了他一眼:“不必,关山书院又不是没人了,我不参加秋闱,也轮不到柳凌霄夺得解元。”
这话沈绾梨赞同。
【就柳凌霄那几斤几两,能写出什么好文章好诗作?还当世诗仙,也不怕被人笑掉大牙。】
【不说跟沈朝谨比,有崔廷礼在,这解元就轮不到柳凌霄。】
沈朝谨也认可崔廷礼的才能,但听到沈绾梨心中对他评价如此之高,还是有些不是滋味。
妹妹似乎与那崔廷礼很熟,还一起创办了怀珠诗社。
那个诗社,就连他都不在其中。
“那行吧,等那什么柳凌霄考完了,我再去打断他的腿。免得到时候考不上还赖别人。我还以为他真有点本事呢,毕竟他作的那写诗,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。还说什么,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”
沈夜衡自小习武,读的最多的是兵书,对那些个诗词歌赋一窍不通,也就是有沈朝谨这么个才子大哥,耳濡目染能记得几句。
沈绾梨正要离开,又转过身来问:“你说什么?柳凌霄说,这句诗,是他所作?”
沈夜衡不明所以:“是啊。我觉得这句朗朗上口的,还以为真的像他身边那些书生吹的那样,堪称千古佳句。”
他又看向沈朝谨,“大哥,像这种诗句,你肯定信手拈来一箩筐对吧?”
沈朝谨:“……不对。”
沈夜衡:?
沈朝谨面色淡淡道:“这的确堪称千古佳句,我望尘莫及。”
沈夜衡诧异不已:“柳凌霄即兴创作的诗真的这么厉害?”
沈朝谨和柳凌霄同是关山书院的学子,真假千金一事后,他对柳凌霄也多有留意,也清楚他的水平,中肯地道:“但以他的水平,应该写不出这样的千古佳句。若他有这等文采,当初也不必靠着卫国公府的举荐才入关山书院求学。”
关山书院乃是燕京第一学府,能在此求学的若非世家勋贵子弟,便是才华横溢的寒门学子。
“没错,那句诗根本不是柳凌霄所作。那是李白的诗!”
沈绾梨被柳凌霄的无耻给气笑了:“那柳凌霄怎这般脸大,竟将旁人的诗作占为己有。”
【前不久我才陆陆续续将李白的诗词默写出来送去怀珠诗社,师焕云和崔廷礼还说,要将他的诗单独编修成集。每回他们将诗集装订好都会给我送来一本,如今还没给我送来,按理说,李白的诗作应该还没流传出去,柳凌霄是从哪剽窃来的?】
【师父说过,那些诗词都是孤本,世间只有他知晓。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广为传颂,流传千古。师父身怀宝藏都不曾独占,却没想到,柳凌霄竟然借此沽名钓誉。】
沈绾梨恨不得马上就抄家伙,带上怀珠诗社的人,一块去撕开柳凌霄的真面目。
沈朝谨知道沈绾梨背过许多孤本名篇,所以得知柳凌霄所作的诗句,是出自她那些孤本当中,并不意外。
也是因此,他对萧韫玉和沈绾梨也多了几分钦佩。
那些名篇佳句,随便一句都能让人才名远扬,多的是像柳凌霄这般厚颜无耻将之占为己有来换取名利的人,但无论是萧韫玉还是沈绾梨,都没有贪图虚名,反而大公无私地将孤本公之于众,让天下文人共赏,可谓是高风亮节。
沈夜衡则是疑惑:“李白是谁?”
“一位隐士。”
沈绾梨也不太清楚,她对李白的了解都来源于前世的师父。
沈绾梨杀气腾腾地问:“柳凌霄在哪?”
沈夜衡也看不惯柳凌霄,很是乐意看到沈绾梨去找他麻烦,“我今日是上值的时候,路过春弦楼时见他和几个书生在楼上喝酒吹牛。”
“春弦楼是吧,我这就去揭开他的真面目!”
沈绾梨冷笑了声,转身就要出府。
沈朝谨和沈夜衡两人俱是一惊,同时拦住了她。
沈绾梨皱眉,明艳凌人的眉目略带戾气:“怎么,你们怕我去打假柳凌霄,会影响沈念娇的名声,所以拦我?”
沈朝谨深吸一口气,“你可知道春弦楼是什么地方?”
沈夜衡更是匪夷所思地看着她:“沈绾梨,你疯啦,春弦楼那可是青楼,我都不敢踏进去半步,你一个闺阁女子敢跑去那种地方?”
沈绾梨:“有何不可?寇可往,我亦可往。”
沈夜衡:“……听不懂,下一句。”
沈朝谨也是微微沉默:“话不是这么用的。”
沈绾梨:“不是为了沈念娇拦我,就让开。”
沈夜衡皱眉:“这又关念娇什么事?她可是货真价实的才女,可不会像柳凌霄那样剽窃诗句,沽名钓誉。你要找柳凌霄麻烦,多的是地方,用得着去那种地方吗?也不怕被娘知道了打断你的腿。”
沈朝谨看了沈夜衡一眼,想说,就算沈绾梨去了,娘估计也不会舍得动她一根汗毛。
毕竟沈绾梨好几次翻墙出侯府,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甚至还让府丁把她爱翻的那几处墙头边上的荒草给铲除了,碎石子也捡走了。
但是,如果被娘知道,妹妹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,跑去那种烟花之地,传出去坏了名声,娘估计会打断他们的腿。
沈朝谨面色清寒道:“妹妹不必去那种地方脏了自己的脚。剽窃就是剽窃,柳凌霄得意不了几日。”
沈夜衡不假思索:“是啊,你不是都把那什么李白的诗篇默写出来给了师焕云他们吗?让师焕云去教训柳凌霄呗,反正他经常去那种地方,损招也多。”
沈朝谨猛地朝沈夜衡看去,眸光微沉,心更是一沉。
沈绾梨听着沈夜衡的话也觉得有些道理,不由微微点头。
【这事是得叫上师焕云,虽然他整天为赋新词强说愁,写的全是无病之呻吟,但若论起阴阳怪气的骂人,他却是佼佼者。】
【等等……】
沈绾梨忽然感觉到有些不对劲,狐疑地朝着沈夜衡看去:“你怎么知道我把李白的诗篇默写给师焕云他们了?”
这话沈绾梨赞同。
【就柳凌霄那几斤几两,能写出什么好文章好诗作?还当世诗仙,也不怕被人笑掉大牙。】
【不说跟沈朝谨比,有崔廷礼在,这解元就轮不到柳凌霄。】
沈朝谨也认可崔廷礼的才能,但听到沈绾梨心中对他评价如此之高,还是有些不是滋味。
妹妹似乎与那崔廷礼很熟,还一起创办了怀珠诗社。
那个诗社,就连他都不在其中。
“那行吧,等那什么柳凌霄考完了,我再去打断他的腿。免得到时候考不上还赖别人。我还以为他真有点本事呢,毕竟他作的那写诗,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。还说什么,仰天大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。”
沈夜衡自小习武,读的最多的是兵书,对那些个诗词歌赋一窍不通,也就是有沈朝谨这么个才子大哥,耳濡目染能记得几句。
沈绾梨正要离开,又转过身来问:“你说什么?柳凌霄说,这句诗,是他所作?”
沈夜衡不明所以:“是啊。我觉得这句朗朗上口的,还以为真的像他身边那些书生吹的那样,堪称千古佳句。”
他又看向沈朝谨,“大哥,像这种诗句,你肯定信手拈来一箩筐对吧?”
沈朝谨:“……不对。”
沈夜衡:?
沈朝谨面色淡淡道:“这的确堪称千古佳句,我望尘莫及。”
沈夜衡诧异不已:“柳凌霄即兴创作的诗真的这么厉害?”
沈朝谨和柳凌霄同是关山书院的学子,真假千金一事后,他对柳凌霄也多有留意,也清楚他的水平,中肯地道:“但以他的水平,应该写不出这样的千古佳句。若他有这等文采,当初也不必靠着卫国公府的举荐才入关山书院求学。”
关山书院乃是燕京第一学府,能在此求学的若非世家勋贵子弟,便是才华横溢的寒门学子。
“没错,那句诗根本不是柳凌霄所作。那是李白的诗!”
沈绾梨被柳凌霄的无耻给气笑了:“那柳凌霄怎这般脸大,竟将旁人的诗作占为己有。”
【前不久我才陆陆续续将李白的诗词默写出来送去怀珠诗社,师焕云和崔廷礼还说,要将他的诗单独编修成集。每回他们将诗集装订好都会给我送来一本,如今还没给我送来,按理说,李白的诗作应该还没流传出去,柳凌霄是从哪剽窃来的?】
【师父说过,那些诗词都是孤本,世间只有他知晓。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广为传颂,流传千古。师父身怀宝藏都不曾独占,却没想到,柳凌霄竟然借此沽名钓誉。】
沈绾梨恨不得马上就抄家伙,带上怀珠诗社的人,一块去撕开柳凌霄的真面目。
沈朝谨知道沈绾梨背过许多孤本名篇,所以得知柳凌霄所作的诗句,是出自她那些孤本当中,并不意外。
也是因此,他对萧韫玉和沈绾梨也多了几分钦佩。
那些名篇佳句,随便一句都能让人才名远扬,多的是像柳凌霄这般厚颜无耻将之占为己有来换取名利的人,但无论是萧韫玉还是沈绾梨,都没有贪图虚名,反而大公无私地将孤本公之于众,让天下文人共赏,可谓是高风亮节。
沈夜衡则是疑惑:“李白是谁?”
“一位隐士。”
沈绾梨也不太清楚,她对李白的了解都来源于前世的师父。
沈绾梨杀气腾腾地问:“柳凌霄在哪?”
沈夜衡也看不惯柳凌霄,很是乐意看到沈绾梨去找他麻烦,“我今日是上值的时候,路过春弦楼时见他和几个书生在楼上喝酒吹牛。”
“春弦楼是吧,我这就去揭开他的真面目!”
沈绾梨冷笑了声,转身就要出府。
沈朝谨和沈夜衡两人俱是一惊,同时拦住了她。
沈绾梨皱眉,明艳凌人的眉目略带戾气:“怎么,你们怕我去打假柳凌霄,会影响沈念娇的名声,所以拦我?”
沈朝谨深吸一口气,“你可知道春弦楼是什么地方?”
沈夜衡更是匪夷所思地看着她:“沈绾梨,你疯啦,春弦楼那可是青楼,我都不敢踏进去半步,你一个闺阁女子敢跑去那种地方?”
沈绾梨:“有何不可?寇可往,我亦可往。”
沈夜衡:“……听不懂,下一句。”
沈朝谨也是微微沉默:“话不是这么用的。”
沈绾梨:“不是为了沈念娇拦我,就让开。”
沈夜衡皱眉:“这又关念娇什么事?她可是货真价实的才女,可不会像柳凌霄那样剽窃诗句,沽名钓誉。你要找柳凌霄麻烦,多的是地方,用得着去那种地方吗?也不怕被娘知道了打断你的腿。”
沈朝谨看了沈夜衡一眼,想说,就算沈绾梨去了,娘估计也不会舍得动她一根汗毛。
毕竟沈绾梨好几次翻墙出侯府,娘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甚至还让府丁把她爱翻的那几处墙头边上的荒草给铲除了,碎石子也捡走了。
但是,如果被娘知道,妹妹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,跑去那种烟花之地,传出去坏了名声,娘估计会打断他们的腿。
沈朝谨面色清寒道:“妹妹不必去那种地方脏了自己的脚。剽窃就是剽窃,柳凌霄得意不了几日。”
沈夜衡不假思索:“是啊,你不是都把那什么李白的诗篇默写出来给了师焕云他们吗?让师焕云去教训柳凌霄呗,反正他经常去那种地方,损招也多。”
沈朝谨猛地朝沈夜衡看去,眸光微沉,心更是一沉。
沈绾梨听着沈夜衡的话也觉得有些道理,不由微微点头。
【这事是得叫上师焕云,虽然他整天为赋新词强说愁,写的全是无病之呻吟,但若论起阴阳怪气的骂人,他却是佼佼者。】
【等等……】
沈绾梨忽然感觉到有些不对劲,狐疑地朝着沈夜衡看去:“你怎么知道我把李白的诗篇默写给师焕云他们了?”